10.考生无需观察其他考生的弹奏水平或乐曲处理方法,切勿在考场上临时更改已练习好的状态(如音色、速度等)。考生考试弹奏期间也没有必要观察评委、家长或老师的表情动作,应专注于乐曲。
11.考试时万一弹奏出现错误,请考生保持冷静,尽量能将旋律保持下去,不要因为一点小错停下或重弹,继续演奏时要千万对准拍子;如果出现严重错误,考生要在结束第一遍演奏后,勇敢向评委提出再弹一遍的要求。
12.参加乐理笔试的学生要按乐理考试时间准时到场,文具要准备齐全。
13.考生及家长应尊重评委评判,服从评委及工作人员安排,不应向评委或工作人员探听考试成绩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。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