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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主页 > 古典名著 > 太平广记 > 卷第一百一十九 报应十八(冤报)
经旷

  经旷  

  河间国兵张粗、经旷,二人相与谐善。晋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,共升钟岭,坐于山椒。粗酒酣失性,拔刀斩旷。旷托梦于母,自说为粗所杀,尸在涧间,脱裳覆腹,寻觅之时,必难可得,当令裳飞起此处也。明晨追捕,一如所言。粗知事露,将谋叛逸,出门,见旷手执双刀,来拟其面,遂不得去。母遂报官,粗伏辜。(出《还冤记》)

  【译文】

  河间国兵士张粗、经旷两个人友善。晋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,二人共登钟岭坐在山巅。张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,拔刀杀了经旷。经旷托梦给母亲,自己说:“被张粗杀了,尸体在山涧里,被脱掉了衣裳盖在肚子上,你们寻找的时候一定很困难,我就让衣裳在那地方飞起来。”第二天派人追捕,全都象经旷说的一样。张粗知道事情败露,想要逃避,他刚一出门,看见经旷手拿双刀,比划着要杀张粗,张粗就不敢动了。经旷母亲立刻报告了官府。张粗伏了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