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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主页 > 古典名著 > 太平广记 > 卷第一百一十八 报应十七(异类)
陈弘泰

  陈弘泰  

  伪蜀广都县百姓陈弘泰者,家富于财。尝有人假贷钱一万,弘泰征之甚急。人曰:“请无虑,吾先养虾蟆万余头,货之,足以奉偿。”泰闻之恻然,已其债,仍别与钱十千,令悉放虾蟆于江中。经月余,泰因夜归,马惊不进,前有物光明,视之,乃金虾蟆也。(出《儆戒录》)

  【译文】

  前蜀广都县百姓陈弘泰,家里很有钱。曾有人向他借钱一万。弘泰追要很急。那人说:“请不要担心,吾以前养了万余头虾蟆,我卖了以后完全可以偿还你。”陈弘泰听了以后有了恻隐之心,免了债,另外给那人十千钱,让人把虾蟆全都放到江里去。经过一个多月,一次陈弘泰晚上回家,骑的马受惊不肯前进,原来是前面有发光的东西。仔细一看,是金虾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