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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主页 > 古典名著 > 太平广记 > 卷第一百一十八 报应十七(异类)
刘沼

  刘沼  

  秣陵令中山刘沼,梁天监三年,为建康监。与门生作食次,灶里得一龟,长尺许,在灰中,了不以燔炙为弊,刘为设斋会,放之于娄湖,刘俄迁秣陵令。(出《续异记》)

  【译文】

  秣陵县令中山人刘沼,在梁天监三年,作建康监。在家里同门生作饭时,在锅灶里得到一只龟。长有一尺左右,趴在灰中,好像不把被烧烤放在心上。于是刘沼为龟摆设了斋会,把龟放到娄湖里。刘沼不久就升迁为秣陵县令。